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补短强弱,“四不两直”全覆盖、无死角督导检查辖区26个在建工程工地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排查消除隐患。组织专人全面排查工程建设工地防汛工作隐患,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监管、整改销号,逐一落实防汛减灾措施,确保工地区域、建设周期、负责人、工地人数、防灾物资储备等信息精准,做到摸底报备阶段底数清、情况明,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原则,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风险点,前期发现并整改隐患9起。
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通过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每个工地相关负责人,确认预警信息无遗漏,同时按照“一地一预案”提前科学开展防范应对处置,提高建设工地汛期安全防范能力。目前,发布预警信息20余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