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街道、村、涉农社区两级田长责任制度,设田长制办公室,明确街道级田长2名、副田长6名,村(社区)级田长7名、小组网格员37名,全面构建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网格组织,进一步清晰田长制责任目标。
(二)落实巡查机制。建立健全“街道级田长一月一巡查,村(社区)级田长、网格员一周一巡查”工作机制,覆盖6个村、1个涉农社区共37个村小组,确保辖区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截至目前,各级责任人员累计开展巡查70余次。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村(社区)在田间地头显著位置设置田长制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村组微信群、村村通喇叭、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鼓励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其中,努力营造全民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