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利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项目实施单位将资金管理贯穿到整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分析,全程参与完成预算、成本测算、会计核算、考核评估等工作,逐步达到业财融合。
(2)健全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利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文件,明确了资金使用原则、会计成本核算、账目处理重点、村级补助资金拨付比例、资金支出范围、审批流程等,促进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每年组织财务、纪检等相关人员,对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至少2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拨付比例是否达标、有无超范围使用、凭证是否齐全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任何单位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发生。
(4)强化结果应用。区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每年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相应核减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