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利州区“第五立面”综合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同志具体牵头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区直部门及各辖区责任。各辖区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屋顶改造和基层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顺利推进改造。
二是落实补助资金。按照“业主集资,政府补助”的原则筹集资金实施改造,补助资金纳入城市更新类专项资金解决。对原楼顶有彩钢棚且“只拆不建”的户主,按照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原楼顶有彩钢棚愿意拆除并参与统一规划改造的户主,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户主自筹;对原楼顶未安装彩钢棚并参与统一规划改造的户主,按照1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户主自筹。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互联网平台、印发通知、在小区楼栋张贴通告、进楼入户宣讲等方式,全面深入动员试点区域相关单位、家庭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建筑屋顶改造工作,加大对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对比改造前后变化,激发广大群众改造愿望,营造建筑屋顶改造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利州区“第五立面”综合改造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机制,将建筑屋顶改造作为“城市能级全面提升”的重要内容,纳入对试点区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效问责,确保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