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编制30名,其中事业编制30名,在职人员总数38人,其中事业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1.6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32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3.18万元减少1.85%。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1.6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32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23.18万元减少1.85%。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623.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0.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05.1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32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23.18万元减少2.9%;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05.1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32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23.18万元减少2.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5.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96.33万元,占7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1万元,占10.32%;卫生健康支出25.18万元,占3.97%;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496.3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工伤、失业等社保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2.0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盘龙第二小学单位项目资金10.42万元,其中:热水澡工程运行维护项目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补助资金4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0.7万元,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0.56万元,学前教育保教费3.16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盘龙第二小学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xx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