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隶属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学校编制125名,其中事业编制125名。在职人员总数120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8人(含特岗2人、管理中心2人);退休人员77人(含民师退养1人)。2023年初固定资产总额2604.87万元。其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主管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合理使用,改善办学条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本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3、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辍保学,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开齐开足课程,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5、按照教职工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职工的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聘任制,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6、组织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拼五强、争先攀高”总要求和教育发展“11671”总体思路,聚焦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突出“优质、公平”两大主题,重点围绕以下目标,强投入、夯基础、优环境、推改革、抓质量,推动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1、建一流的队伍: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再打造一批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加强市区级名师培养,进一步发挥其学科发展带领人作用;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能力较强教师20名以上,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培养4名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性闪光、群众信服”的党员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引进专职教师,完善国家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2、创一流的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及分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大力推进“五育并举”落地,夯实立德树人根基,深入开展“七好一改”养成教育和品格教育,提升育人水平。
(3)深入开展“生本教育”实验改革。优化“三段五环节”教学模式,相关成果得到区教育局领导肯定。
(4)强化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实行“三个统一”管理。
(5)完成1项创先争优工作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教育报刊、工作简报公开刊发。
(6)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地。对涉及采购、维修、培训、差旅报销、大额经费支出等教职工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实行严格的报告审批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
(7)财产和财务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高效,完成节能降耗数据网报工作,巩固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成果,优化后勤服务保障,党务校务财务更加透明化。
(8)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活动,纳入学校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3、争一流的质量:四大行动成效要更加明显,教育教学质量保持全区农村学校前列。整体提升数学、英语成绩,整体教学质量进一步接近城区小学水平。着力打造学校艺术特色项目,“爱之翼”民乐团师生演奏水平要达到较高水准,力争在省上获大奖,在市区一流。
4、建一流的环境:注重校园的绿化美化,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创设积极健康温情安全的发展环境,增强教职工幸福指数。
(1)巩固市级平安校园、市级文明校园、市级艺术教育特色示范校成果,形成经验文章。
(2)加强建设绿色园林校园工作,巩固已有工作成果。
(3)学校功能室布局更趋优化,实验开出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全部班级搭建完成微信、网络空间等自主学习平台。
(4)搭建科技信息融合创新教育的学习实践平台,让创客教室成为培养学生想象力的重要课堂。
(5)科学谋划2023年项目预算,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巩固教育均衡指标成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是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收入预算1980.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16万元,占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0.16万元,占94.9.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支出预算197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82万元,占95.4%;项目支出90.11万元,占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80.16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0.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0.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预算支出工资福利正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小学教育支出1566.51万元,占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6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77.16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139.09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小学教育2023年预算数为1566.5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生活补贴、学生助学金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公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56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失业、工伤、养老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3.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54万元;公用经费57.95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退休人员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自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校舍、设备维修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598.17万元,其中房屋资产2003.3万元,已折旧475.22万元,净值1528.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594.84万元,已折旧476.45万元,净值118.39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63.37 %。
2023年初无形资产原值4.26万元,已折旧1.08万元,净值3.18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xx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