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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17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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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特殊教育学校单位职能简介

元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的公益一类学校,现有编制34名,其中事业编制33名,管理岗1名。在职人员总数3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固定资产总额1564万元。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主管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合理使用,改善办学条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本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严格控辍保学,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四)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开齐开足课程,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五)按照教职工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职工的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聘任制,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五)组织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围绕我校办学实际,根据“让每个生命都发出独特的亮光”的办学宗旨以“用心呵护,听见成长”为办学理念,用“美好生命教育”思想努力培养“自立自强、用心生活的新时代好公民”。学校将在本年度突出强化学生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两大中心工作,努力抓好立德树人、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内涵建设三大主题工程,以文化建设引领学校发展,以特色发展激发办学活力,以办学质量提高学校吸引力,学校发展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队伍建设,建树师德形象,提升队伍素质。

(二)推行精细管理,加强民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三)创新德育机制,形成德育合力,打造德育亮点。

(四)实施科研兴校,坚持减负增效,促进质量攀升。

(五)抓实抓牢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幸福校园。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有办公室、教科室、教导处、安全办公室、后勤办公室等五大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650.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30.02增加120.0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增加24.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650.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26万元,占14.6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78万元,占85.35%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6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79万元,占87.50%;项目支出81.25万元,占12.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0.0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60.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学校职工人数增加4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0.0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26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51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5万元其它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4.7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30.02增加2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职工人数增加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512.55元,占7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6万元,占10.22%;卫生健康支出27.39万元,占4.21%;住房保障支出43.65万元,占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特殊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2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事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3.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略有下降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学校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下属等5行政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4.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76万元,上升(下降)4.67%。主要原因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用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更换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广元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户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其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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