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单位职能简介: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编制10名,其中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事业人员48,保安人员1人;退休人员48人。固定资产总额原值5908.31万元。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利州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区教育局领导下从事中等职业的教育单位,是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也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二级预算单位。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是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能。
(二)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
在利州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继续人事职业教育,并保证学校在转型期的稳定。
二、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包含社区学院、教学部、办化验室三个部门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81.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10.37万元增长8.79%。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81.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10.37万元增长8.79%。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7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5.08万元,公用支出31.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881.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810.37万元增长8.79%。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881.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810.37万元增长8.7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10.37增加71.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及日常公用支出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1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908.31万元,其中房屋资产171.06万元,已折旧2783.89万元,净值3124.4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本校一般公用经费26.78万元,安排住校费资金0.5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xx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