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隶属于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总编制4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事业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
2.负责本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据《章程》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体育运动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培训提高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
3.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配校外教育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5.管理和规划单位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6.协同中心党组织,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7.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指导工作。
8.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法制安全教育。
9.负责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承担全区校外活动内容和课程的研发工作,对青少年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10.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航模制作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授科学技术知识。
11.负责全区青少年文体、艺术等各类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开展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军训、模型、棋艺、舞蹈、音乐、绘画、书法、工艺制作及影视、阅读、摄影等兴趣特长培训,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12.负责组织全区性青少年校外竞赛及大型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开展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13.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或社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辅导站工作,对各辅导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1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聚焦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突出“优质、公平”两大主题,重点围绕以下目标,强投入、夯基础、优环境、推改革、抓质量,推动校外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推进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试验区建设,完成全区劳动教育与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和全区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编写工作。
(二)完成全区青少年心理成长服务中心迁建工作,整合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活动中心学校社工服务部和区希望社工服务中心资源,筹建全区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积极培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才队伍,推进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推动学校社工与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有机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辅导站管理,完善各项考核制度,提高活动质量。强化校内校外合作,创新优秀学生优秀社团建设水平。
(四)将家庭教育纳入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探索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进一步完善育人网络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片蔚蓝天空。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隶属于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4名,现有事业专业技术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07.2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28.21万元)减少20.9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标准增加;二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07.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75万元,占13.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48万元,占86.24%;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07.2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7.2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2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9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标准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7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其他支出1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8.21万元)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标准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68.94万元,占7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占12.20%;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占8.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68.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年度未预算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户在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其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