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第一幼儿园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幼儿园隶属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5名,其中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0名,工勤控编0人。在职人员总数21人(含教师管理中心之宝轮幼儿园7人),事业人员21人,工勤人员0人,临聘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主管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合理使用,改善办学条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本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严格控辍保学,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四)组织开展本园的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五)按照教职工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园教职工的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聘任制,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六)组织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7.2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6.2万元增加70.67%。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37.2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6.2万元增加70.67%。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幼儿园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89.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8.32万元,公用支出11.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幼儿园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数350.0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数256.2万元增加36.63%。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数350.0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数256.2万元增加36.6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4.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8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73.26万元,占8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2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1.91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21.66万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人员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78.32万元,主要用于:宝轮幼儿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8.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数为11.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第一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第一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第一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幼儿园单位项目资金60.45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补助:21.58万元,学前公用经费补助4.87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2万元,名师工程专项补助2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第一幼儿园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