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为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教师管理中心1人),均为事业人员;2023年初固定资产总额2110.16万元。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2.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保教水平。
3.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的办法和方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本园贫困家庭幼儿的资助工作。
4.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5.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幼儿园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人才队伍建设。
6.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7.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发展经验和需要制定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
8.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9.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推动大石片区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强内涵,创品质”为学校的发展目标,用思想汇聚力量,用制度规范管理,用考核激发动力,落实一日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
1.抓后勤工作,筑牢安全防控的屏障。做优膳食管理;做实卫生保健;做好安全防护。
2.抓教育教学,夯实保教活动的品质;注重幼儿早操活动,持续开展主题教育,丰富保教研讨内容。抓家长工作,达到家园共育一致性,召开家长会,转变育儿观念;拓宽多渠道,多元化交流。
3.守住“两个底线”。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底线,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事件底线。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部门5个(办公室、财务室、园务室、后勤处,安办)。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收支总预算121.8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0.00万元)增加121.89万元,我园于2022年3月开园,为新建园,故2022年收支预算无数据。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收入预算121.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37万元,占24.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2万元,占38.9%;事业收入44.10万元,占36.18%。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支出预算12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万元,占38.9%;项目支出74.47万元,占6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8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1.89万元,我园于2022年3月开园,为新建园,故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无数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7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6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77.79万元,我园于2022年3月开园,为新建园,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数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66.04万元,占8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占9.92%;卫生健康支出2.05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占5.1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1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大石第二幼儿园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户在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其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