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隶属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0名,其中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社保统一管理退休人员4人。2023年固定资产总额504.4496万元。其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主管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合理使用,改善办学条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本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3.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辍保学,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开齐开足课程,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5.按照教职工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职工的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聘任制,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6、组织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重点工作:
1.完成学校改造工作。包括学校消防系统、屋面防漏、外墙粉刷、食堂改造等内容。利用2022年结转资金80万。
2.积极推进学校新课标的实施,开展新课标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探讨。
3.加大新入职教师的校本培训力度,加强新老教师的核心素养的提升工作。本年度计划安排教师到北师大学习一个星期。
4.加强教师教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工作,通过校本教研提升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
5.优化德育工作措施,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育人主阵地地位和作用。
6.加强党建工作,积极、严格发展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352.2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70.85万元)增加81.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减少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收入预算352.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4.71万元,占29.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56万元,占69.42%;事业收入3万元,占0.86%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支出预算3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5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100.22万元,占28.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9.2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85万元)增加78.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减少26.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5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29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4.5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49.20万元)减少了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294.04万元,占8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万元,占7.59%;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占5.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3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公用经费补助、学生资助补助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教育质量表彰奖励以及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利州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略有下降。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行政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升(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户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其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