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监督制度。根据审计署“三个转变”要求,全面清理我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确保审计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出台了《利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进一步厘清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和审计监督责任,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效提高投资效益。
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政府审计主导、内部审计参与、社会审计补充”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体系,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重点项目由审计局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直接组织审计,未列入审计计划的其他建设项目审计由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督促备案登记。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内审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的结果报审计局备案登记,目前,已累计备案项目60余个,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在备案登记项目中选取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