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格审核前移,贯彻退休预审制度。采取提前审定退休资格、核定待遇的方式,对即将退休人员开启档案预审,提前告知所缺资料,实现到龄即可办结,及时领取待遇,有效避免了多次跑路。同时加强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内控稽核常态化,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按月对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等部门的共享数据同退休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比对,及时处置死亡、服刑人员信息;充分利用全省社会保险数据查询比对系统,核查比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人员信息,有效避免死亡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情况发生。
三是认证服务常态化,确保养老保障合法发放。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认证方式,领待人员可通过现场认证、手机自助认证、单位核实认证等方式完成认证,切实方便群众,有效避免养老金待遇多发、错发情况出现。进一步完善生存认证台账,做到有档可查,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更新认证数据,履行复核职责,切实保障养老待遇合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