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运行机制。成立区“林长+双所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级层面推深做实“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乡级层面创新建立“林长+双所长”协作联动机制,有效形成“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履职与生态司法同向发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2)统筹司法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全区128个涉林村(社区)和2个国有林场实现各配备1名警长、1名司法员全覆盖。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负责属地范围涉林治安和司法领域相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接受各级交办、转办涉林案件线索,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每季度向责任区林长和同级林长制办公室报告本季度林区治安状况、涉林案件查处、司法援助及服务等情况。
(3)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协作“共治”。建立生态司法领域“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协作调查、技术支持”和“生态审判、司法保护、问题磋商、生态修复、线索移送、专项整治”协作配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难点问题。强化林业执法与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衔接配合,突出联合管护、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利州区创新建立“林长+双所长”协作联动机制以来,依法高效办结各类林业案件17件,移送侦办刑事案件1件,形成打击涉林违法活动的强大震慑力,有效营造了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