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民生领域,持续拓展绩效评价。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强化城市建设、财金互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持续加大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绩效评价力度,纳入重点评价范围民生项目占比超过57%。坚持问题导向,将部分管理难度较大、预算执行不佳的部门和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持续拓展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领域绩效评价。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细化评价考评体系。组建评价工作组,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职责分工,努力提高评价工作效率、质量和成效,实现“1+1+1>3”效应。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对近年开展的采购类项目进行集中评价,为找准成本管控点及推广应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打好基础。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突出效果、兼顾过程”的原则,分类分层构建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等34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到重点绩效评价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三是灵活制定方案,完善评价过程管控。围绕项目和部门个体差异,灵活制定个性化评价工作方案,理清评价思路和重点,合理设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现场调研计划,确保评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客观性。建立第三方机构现场监督和考核机制,组织多领域专家对评价报告集中评审,强化多环节质量把控,坚决做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结果有评价、评价有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