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清理责任。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13个,明确各村(社区)由一名科级领导牵头,带领包村干部扎实开展核查清理工作,村(社区)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申请审核审批、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动态核查清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分发宣传册、设立政策咨询台等方式,积极搭建农村社会救助宣传平台,提高群众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20余人次。
(3)扎实开展清理。围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组织13个工作组深入村、组、户一线,开展走访调研,认真核实家庭经济收入和劳动力状况。截至目前,共走访低保户120余户,动态调整60余户,未发现“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