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非居”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执法办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为成员;建立每日总结、每周例会制度,各村(社区)每日总结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安装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是完善用户清单。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安全员、网格员全面摸排辖区“非居”燃气用户,建立台账清单,完善300余户信息资料;每日全覆盖入户宣传动员,将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将燃气报警装置安装要求解释到位,督促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装。
三是协调多方力量。针对部分不配合的用户,街道协同派出所、燃气公司、村(社区),分6个工作组针对商超、餐饮单位、茶楼等重点场所,开展多批次上门劝导工作,共劝导30余户,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的重要性,有力推动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