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总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3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1787.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3.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减少49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和化债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收入预算1787.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6.44万元,占12.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02万元,占87.34%。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支出预算17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08万元,占91.42%;项目支出153.38万元,占8.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7.4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3.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49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和化债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4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8.95万元、 农林水支出62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47万元,占48.51%;文体与传媒支出2.34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1万元,占5.49%;卫生健康支出41.67万元,占2.34%; 城乡社区支出78.95万元,占4.42%,农林水支出626.42万元,占35.17%,住房保障支出69.80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0302预算支出为17.59万元,2010108预算支出为5.00万元,2010301预算支出为496.69万元,2013105预算支出为7.81万元,2010350预算支出为343.38,主要用于: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预算支出为2.34万元,保障镇文体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预算支出为3.48万元,2080505预算支出为9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镇机关人员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0409预算支出为8.00万元,2101101预算支出为33.67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计划生育服务。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02预算支出73.80万元,2120501预算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农林水支出:2130705预算支出611.72万元,2130234预算支出7.70万元,2130599预算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
7、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预算支出69.8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三堆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款)(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