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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区经济合作中心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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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推进全区经济合作工作,协助起草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制度,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签约和落地,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3.承担利州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4.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区政府各驻外机构。

5.负责联系和协调外地企业来区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

6.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协作、投资促进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资料。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到位市外资金数108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8个,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6个,县区一把手带头外出招商24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无。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70.7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1.3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92.19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70.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8万元,占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98万元,占90.9%。

(二)支出预算情况: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8万元,占51%;项目支出328.71万元,占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9.9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2.1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92.19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9.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92.19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71万元,占89.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3.99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7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进行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商务接待等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无。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5.16万元,上升45.3%。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  (款) (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3-7点类款项根据单位实际吃出进行补充)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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