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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大石镇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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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石镇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大石镇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拼经济发展。一是拼储备。包装储备项目15个,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及统计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全力以赴完成全年3.5亿元固投任务。二是拼招引。牢固树立全员抓招商理念,重点围绕食品饮料、生态康养等产业,利用各种资源广泛收集对接投资信息,积极对接14个意向企业,知名企业1家。三是拼建设。完善项目业主、监管部门、征拆部门、属地保障“四方联动协调机制”,建强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四是拼服务。开展“逐户遍访、逐企走访”行动,围绕“一企一策”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扎实抓好土地、资金、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确保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五是拼提升。全力抓好园区建设、低效闲置土地厂房盘活等工作,对企业闲置厂房和利用计划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核对,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等设施,尽快盘活园区资产。

2、全力以赴促乡村振兴。一是促产业发展。二是促粮油园区建设。以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为引领,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大荣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全力推动大荣万亩粮油园区高标准建成省三星级园区。三是促稳定增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无一人返贫致贫。

3、全力以赴化解遗留问题。一是化解项目拆迁遗留问题。落实49户安置房,个别群众社保未缴存等问题有序加快化解,力争早日销号。二是化解土地流转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前进村三家苗圃土地流转租金拨付及后续处置问题。三是化解农业园区遗留问题。通过盘活土地、清退低效用地、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帮助天湟山核桃食品有限公司纾困解难,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4、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底线工作。一是筑牢安全底线。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灾防治、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科学精准落实落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三是守住稳定底线。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八五”普法,紧盯大事要事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强化禁毒和反邪教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全力以赴抓实抓好党建工作。一是抓基层党建。紧盯基层书记抓党建、持续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头雁”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强化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三是抓基层治理。坚持抓发展大事、办为民实事,紧盯安全、环保、稳定等7大类群众关切事项不断提升社会评价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石镇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石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1335.3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础绩效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同时纳入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大石镇2023年收入预算1335.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86万元,占1.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7.51万元,占98.66%。

(二)支出预算情况:大石镇2023年支出预算133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21万元,占95.79%;项目支出56.16万元,占4.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石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5.3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础绩效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同时纳入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7.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37万元、农林水支出39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大石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7.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基础绩效纳入预算,基础绩效同时纳入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66万元,占5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9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2.35%;城乡社区支出28.37万元,占2.15%;农林水支出381.26万元,占28.94%;住房保障支出60.88万元,占4.6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主席团和代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伙食团补助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6.69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大石镇“三化”建设资金、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 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及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7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车运行,场镇路灯电费,辖区安全监管,基层武装经费,大调解及维稳工作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减灾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大石镇脱贫攻坚重点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77万元,主要用于:包括村(社区)干部报酬支出、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等经费,村离(连)任干部补助,村组办公费保障村级正常运转。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石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石镇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5%。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乡村振兴、农村农业工作、防汛减灾森林防火、监督检查、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我单位历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石镇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石镇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大石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26万元,上升24.67%。主要原因为2023年乡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大石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大石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大石镇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  (款)  (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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