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编制数为6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6人,全额事业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现全镇机关实有人数为57人,其中公务员26人,全额事业人员29人,工勤人员2人。
(一)单位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树牢不胜不休意志决心,全面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保险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和大病救助、低保、五保等兜底性政策,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帮扶、动态评估,确保及时精准清零。
2.持续扩大项目有效投资。立足荣山大山大水大森林的资源禀赋优势,抢抓G5京昆高速扩容、大荣快速通道、渔洞河水库、泉坝工业园拓展升级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高质量谋划落地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切实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3.着力培育产业优势特色。加快建成万亩粮油园区、5万亩竹产业基地、6000亩油橄榄种植园、3500亩羊肚菌种植带、年产百万斤成鱼和鱼苗的双河流域水产养殖示范带,不断扩大高山露地蔬菜种植规模。大力发展肉牛羊养殖,力争肉牛年出栏稳定在2000头以上,羊年出栏稳定在5000头以上。做活渔洞河、双河“山水”文章,加快建设渔乐新村、亲水乐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规上企业;聚焦食品饮料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不断壮大工业体量。
4.奋力打造城乡治理样板。认真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污水治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增强村(社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平安荣山”建设,从严从细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5.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深化“全面提质、起底排查”成果,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把广大干部从因循守旧、求稳怕乱、小进即满中解放出来,让内在潜力变为发展实力;深入开展 “六治六提一创”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为、勇争一流的干部队伍,为荣山追赶跨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人才保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荣山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1565.2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4.0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565.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万元,占4.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9.22万元,占95.14%。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5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9万元,占90.49%;项目支出148.93万元,占9.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5.2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4.0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9.2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59万元、农林水支出40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9.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3万元,占5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6万元,占6.61%;卫生健康支出36.83万元,占2.35%;城乡社区支出61.59万元,占3.94%;农林水支出403.25万元,占25.77%;住房保障支出73.79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主席团和代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97.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9.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0万元,主要用于:伙食团补助、安全监管及道路安全工作经费、基层武装专项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25.34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经费、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三化”建设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款)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9.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1.5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础设施管理和环卫车辆运维经费、大调解(网格)及维稳工作经费、消防队建设运行工作经费、泉坝工业园区土地水改旱土地租金、民生实事项目补助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5万元,主要用于:村区级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75万元,主要用于:包括村(社区)干部补贴支出、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村离(连)任干部补助,村组办公费保障村级正常运转。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3.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36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6.8万元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乡村振兴,农村农业工作,防汛减灾森林防火,监督检查、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4.28万元,比2022年预算102.79增加31.49万元,增长3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荣山镇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 (款) (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3-7点类款项根据单位实际支出进行补充)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