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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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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由原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航务管理处、区船舶检验处)于2021年2月1日组建成立的新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

(一)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道路水路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做好行业政策法规、业务规章制度的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

2.协助做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和应急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道路水路行业的客货运周转量等综合统计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等事务工作。

5.承担道路水路运输战备的运力保障等事务工作。

6.承担所管辖的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7.承担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8.承担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

9.协助做好全区船舶检验、船舶建造相关业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10.承担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指导站场运营和站务管理等工作。

11.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12.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果,创建“金通工程”省级样板县,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完成辖区公路安防建设及水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巡游出租车运力补充和新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占比;调整优化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强水运渡口、码头、船舶及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杜绝行业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公路水路巡查,做好防汛和防“跑船”工作,杜绝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9.86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7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4万元。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79.8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7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7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9.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7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3万元,占81.58%;项目支出125.23万元,占18.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9.8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7.7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9.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7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9.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572.56万元,占8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占7.69%;卫生健康支出18.09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36.94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98.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开展道路运输经营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农村客运行业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6.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3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9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85万元,上升45.63%。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公路运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公路和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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