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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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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卫生健康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健康知识普及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利州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健康医疗”作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及时做好新冠感染者分级诊疗和分类救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推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2.进一步巩固健康帮扶工作成效。持续开展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全区农村人口中患重大疾病人员信息,建立风险户动态台账,做实做细分级分类救治工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因病返贫致贫。

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先”的理念,积极对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一般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确保区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和区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按期开工,启动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面推行诊所备案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在办理业务时,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所有许可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切实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助力全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5.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联体建设和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探索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心电中心在区中医院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建设和应用。

6.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7.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区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院创建工作,开展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基层机构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加强中医药行业治理和中医药传承发展。

8.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卫工作考核,逗硬奖惩,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生参与公卫工作的积极性,全面促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结合;大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9.推动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各类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工业企业治理以及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审。全力推进省、市“健康企业”建设,全力推进省、市“健康企业”建设,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落实好“保障存量、遏制增量”任务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房屋和燃气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全力做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服务中心建设,组织民营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推动各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启动四川省第六轮敬老模范县创建。完善全区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性托位建设,落实好普惠托育机构各项奖补发放。

1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委员会领导作用,建强各医疗机构党支部战斗堡垒,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持续推进 六治提一创”专项行动,对医疗卫生行业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人才利用、办公效率、医疗环境等进行专项治理。抓好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工作行为,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切实加强纪律,对干部职工及时教育、提醒、纠偏,切实做到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努力形成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执纪的新常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计生协会、医学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口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22.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7.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1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14422.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538.33万元,占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3.72万元,占27%。

(二)支出预算情况: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1442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03万元,占9%;项目支出13135.02万元,占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22.0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97.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1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3.7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24.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8万元、其他支出4444.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3.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7万元,占3.25%;卫生健康支出3667.67万元,占94.44%;住房保障支出89.78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4.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基本运行等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3.69万元,其中: 区级科技干部体检50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48.87万元,村卫生室医保网络运行费16.52万元,公共场所整治及职业卫生执法专项经20万元,卫健系统人员招考考务费3万元,卫生健康局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20万元,临聘协管员经费15万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费、 科级干部体检费、村卫生室医保网络运行费等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4.19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57万元。其中: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补助30万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186.5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11.96万元。其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补助276.79万元,地方病防治区级配套0.95万元,免费婚检区级补助资金25.2万元,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补助3.6万元,优生优育妇女增补叶酸项目0.24万元, 免费孕优生殖普查5.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8.28万元。其中:疫情防控项目资金1000万元,重度精神病防治区级配套47.28万元,慢病示范区区级专项2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补助5万元,农村妇幼保健配套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其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4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核增一次性绩效。

17.卫生健康(类)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业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6.28万元。其中:城乡一体化改革利州区奖励扶助资金55.6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7.50万元,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资金40万元,两奖两扶补助283.1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6.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健康服务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9.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5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无预算。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利州区卫生健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4万元,上升6%。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利州区卫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利州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1辆(该车是省上配备给原计生指导站的业务用车,当时计生指导站未独立核算,人员及固定资产均在原计生局,2017年计生指导站更名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成为独立核算机构。因公卫中心无车辆编制,车辆无法划转。),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利州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款)(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局机关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 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补助等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药补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划生育奖扶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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