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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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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6.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知识产权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服务经济发展,以优环境促发展为首要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境。加大电子证照的运用,在精简材料上下文章,缩短办理时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质量强区、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2.紧盯市场主体,以保安全稳秩序为主要目标。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持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节,找准风险点、关键环节,继续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督促生产经营者树立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二是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开展全区防疫药械化企业规范管理,深化化妆品监管,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管控能力;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和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和重要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四是强化市场秩序维护。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聚焦党建引领,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攻坚方向。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促进党建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干部的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使年轻干部尽快成长,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队伍的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在优化服务中转作风、强担当、促落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履职尽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2个(含质检事务所1个、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088.45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607.03万元,增加481.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3088.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4.3万元,占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4.15万元,占90.8%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308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8.75万元,占81.55%;项目支出569.69万元,占18.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88.45,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7.03万元,增加481.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6.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3万元、年初财政调剂创文资金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0.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6.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528.02万元,增加20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8.55万元,占80.7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24万元,占9.44%;卫生健康支出87.35万元,占3.19%;住房保障支出182.01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1992.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2023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工本费用、企业首次开办印章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秩序执法(05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费用、消费投诉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食品安全监管(162023年预算数为57.1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抽检、食安办日常办公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整治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3年预算数为90.2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费、项目争取工作经费、临聘人员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25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2023年预算数为6.74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8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182.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1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2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1%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其他用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及市场执法等工作开展。

(三)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5.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99万元,上升2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XX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 (款) (项):指为配合XX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XX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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