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
党的二十大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了“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战略部署,指明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前进方向,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科学实施“1371”发展战略,以奋斗的姿态谋发展、优服务、强保障、争一流,务实做好双拥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中国绿色食品工业名城,作出退役军人应有贡献。
1、把握一条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
坚持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出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建设学习型机关,指导日常工作。
2、即推进退役军人系统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示范型创建活动,巩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成果,进一步抓好中心镇(村)服务站建设,打造阵地建设样板,夯实筑牢基层服务体系,拓展充实服务内容,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工作运行体系规范有序。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精心绘制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路线图,深入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务实抓好“一体化”服务及共建共享“服务超市”建设。
三是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健全安置工作机制,畅通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能力,规范安置方式,全面落实安置任务。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推进军地结对共建,倾心尽力为驻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擦亮双拥金字招牌,激励官兵扎根军营、安心服役,为服务强军事业贡献力量。
3、即紧盯2023年七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党建领航,思想政治引领更强。坚持提高思想认识与宣传教育并重,狠抓机关支部和退役军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打造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聚集“洼地”和作用发挥“高地”。持续打造“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亮点品牌,建好用好“兵支书”、宣讲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引导退役军人厚植爱党爱国情怀、赓续红色血脉,积极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蓄积能量,项目建设动力更足。树立大项目引领大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光荣院后续建设,争取省厅第二批资金400万元“花落我家”。向上争取资金115万元,新建退役军人数字档案室,推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装上数字引擎。同时,积极储备优抚医院项目、精心谋划军人公墓项目,让项目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三是精准施策,安置就业质量更高。深挖安置潜力,提高央企岗位计划利用率,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安置退役士兵比例,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按照“一二三产紧密结合、老中青三代有序衔接”的思路,抓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调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方积极因素,着力培养扶持生态种植、食品饮料、新型环保科技等领域退役军人企业,拓宽就业渠道,带动更多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体面就业。
四是尊崇关爱,优待抚恤机制更全。大力推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落地,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健全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差异化优待制度,开展电子优待证试点,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全面落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加强数字信息建设,持续做实“一体化”服务及“服务超市”建设,推动服务智能、高效、便捷。运用好关爱帮扶政策,多渠道筹措关爱帮扶资金10万元,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用心用情,合法权益维护更实。坚持“稳”字托底,积极与群工、公安等部门联动,及时完善“信访+稳控”数据库,探索实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全域争创,拥军崇军氛围更浓。结合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建立“制度+协调”双拥工作机制,聚焦“前线”“前沿”“前哨”,推动军地互提要求、互办实事,用心用情解决官兵“后院”“后路”“后代”问题。深入开展“双拥银行”“双拥学校”“双拥机关”“双拥景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深情讲好双拥故事,始终保持双拥工作的生机活力。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完善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机制,让参军受尊崇、退役得尊重深入人心。
七是强化作风,干部队伍建设更严。围绕强能力、转作风、抓落实,采取理论辅导、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专题党课等形式,加强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将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服务能力,形成用按规则办事、靠制度管人、凭实绩进步的良好氛围。
4、即打造全国一流的县级光荣院
扎实抓好光荣院移交后各项工作,及时购置办公、通讯、护理等设施设备。按照“一院+N基地”的形式,围绕“光荣”二字做文章、谋项目,努力打造川东北地区短期疗养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旅文化创作基地、优抚敬老基地、青少年研学基地、社工服务示范基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376.37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530.5万元,上年结转1065.2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11.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项目及农村户籍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5376.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65.27万元,占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1.1万元,占8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53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7万元,占6%;项目支出5071.9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76.3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11.0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项目及农村户籍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1.1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53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4万元、其他支出122.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项目及农村户籍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57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101.09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23.94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3年预算为676.4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城镇、农村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及2022年度新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它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296.5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光荣院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3年预算为33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地方一次经济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58.31万元,主要用于:7名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财政代缴单位部分医疗费及退役士兵安置期生活保险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99.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访维稳支出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2年预算为8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136.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1至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缴费、“两参”、残疾军人及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3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19万元,上升49%。主要原因2023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