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负责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负责规划执法监督的业务指导;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区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权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全区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承担全区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重点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绘制一张蓝图、以提质增效为导向强化要素驱动、以保护耕地为底线严格执法监察,深入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不折不扣地履行好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一)强学习促提升,严作风促落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重要部署,深入推进“1345”发展战略,奋力谱写广元发展新篇章。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学深学透业务新政策,高效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各项业务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整顿作风效率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坚持统筹保护发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对全区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点对点通报到乡镇(街道),严格完成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切实扛起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大力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切实减少耕地占用,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田长制日常工作构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四是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五是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利用耕地卫片等新型监测手段,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完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全区正常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三)坚持以高水平规划为引领,助推利州现代化建设。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东部城乡融合与都市农业发展片区、中部现代化城市综合发展片区、西部农文旅融合与生态康养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并依法依规实施。二是同步开展月坝康养旅游片区、凤凰农旅休闲片区和高坑农业种植片区3个村规划的报批工作,加快推进实施,进一步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三是配合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四)坚持以优化服务为支撑,助力全区发展大局。一是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用地保障的新精神,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抓好用地报批工作,积极向上对接沟通,确保大稻坝限价商品房、宝轮环线道路工程(北线)、警犬基地、雪峰小学东北侧地块等重点项目顺利报批。二是扎实做好用地指标保障。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力争龙潭春风、宝轮天瞾村两个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并积极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在完成市局2023年下达的800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挖潜力。督促现有挂钩项目的实施,谋划指导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全区挂钩项目剩余资源组合包装项目,力争完成3个项目立项,多渠道筹措项目用地指标。三是深化土地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推进全区范围内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促进工业项目快速落地。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按照上级任务目标稳步推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重,有效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加大土地批后监管,从源头把关,严管严控,减少土地的闲置与低效使用。四是强化土地营运确保土地营收。做好宝轮清江路120亩经营性土地、小南山QQ农场后坡98亩经营性土地、特许经营等项目的供地工作,待征拆补偿安置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供地方案力争完成5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加大对香颂湾、水岸清江、亚龙湾、佳元汽车城等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催缴工作。加快处置宝轮问题楼盘等历史遗留问题。五是推进矿产资源就地转化。有序推进区内2家天然沥青矿探转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大力推动西部石英矿资源调查、三堆镇羊盘山天然沥青矿详查、宝轮天然矿泉水勘查工作。有序推进第四轮矿规批准的砂岩、石灰岩及饰面板材等开采区块的出让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就地转化,力保国家收益最大化。(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并联办理、合并办理、容缺办理、豁免办理,全面压缩线上、线下办理时间,大幅降压减各类线上、线下流程。积极应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自助查询和自助打证服务,引导群众企业办事由“窗口办”转向“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线上申请和办结比例。深入推进宝轮不动产延伸窗口建设,切实满足群众在家附近就可以办理登记的诉求。继续探索化解“问题楼盘”不动产证办理难题。加快推动问题化解,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筑紧筑牢地质灾害防线。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常态化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巡排查,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工程建设重点排查,为针对性防灾打下坚实基础。强化监测预警,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推广地灾智防APP使用,构建群防群测的快速响应体系,实现“零伤亡”。推动避险搬迁涉农资源整合和资金统筹,同时多渠道推动统筹安置点建设资金,并积极包装安置点建设项目,向上争取地灾避险搬迁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对已完成专家踏勘和勘察设计的57个项目,筛选一批,应包尽包,申报进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初步计划申报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同时积极推进隐患点综合治理,确保2023年圆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任务。(六)围绕大局抓党建,坚持在党建引领上不松劲。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谋划基层党建创新思路和方法,围绕我局实际,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好党建责任清单,积极打造具有利州自然资源特色的党建品牌。创建党员示范岗,打造地灾防治卫士、执法能手、优化营商环境标兵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工作抓手,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督促认领服务岗位和服务事项,开展服务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督查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指导落实党建任务,用党建创新破解业务难题,提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114.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91.6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32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4114.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24.4万元,占68.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0.51万元,占31.3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411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32万元,占28.93%;项目支出2924.58万元,占71.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114.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91.6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32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预算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0.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6.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0.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29.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土地补偿支出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4万元,占9.19%;卫生健康支出41.92万元,占3.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5.61万元,占81.02%,住房保障支出84.44万元,占6.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4.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和土地报征、土地评估、土地权属调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申报、测绘标志保护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和项目争取。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92.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960.9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项目整治工作。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3年预算为1556.2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4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4.2万元,较2021年公务接待费5.35万元减少20%。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0万元,两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加2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村规划编制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34.365977万元,其中房屋资产227.591352万元,已全部折旧完毕;其他固定资产为406.774625万元,已折旧355.044251万元,净值165.91748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26.15%。截至2022年底,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XX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