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1 来源: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信息类型:
环境保护
浏览量:次
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现将《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广元市利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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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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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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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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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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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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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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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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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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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部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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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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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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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企业和单位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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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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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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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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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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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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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对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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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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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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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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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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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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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污水处理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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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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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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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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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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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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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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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及管网配套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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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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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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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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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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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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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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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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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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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1〕202号)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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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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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运维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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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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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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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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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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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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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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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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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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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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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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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及环境三同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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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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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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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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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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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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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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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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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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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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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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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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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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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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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成品油市场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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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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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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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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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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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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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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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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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油气回收治理、危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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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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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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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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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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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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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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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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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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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处置许可证、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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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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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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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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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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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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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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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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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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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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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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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回收拆解程序、《资质认定书》合规情况等事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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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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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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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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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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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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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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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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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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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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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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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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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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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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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环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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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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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3年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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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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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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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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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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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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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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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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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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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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