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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31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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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一是贯彻执行人社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三是负责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五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六是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七是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八是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九是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十是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十一是负责人社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二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千方百计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

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导向,推进稳就业、扩就业、促就业、保就业“四大工程”,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全力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2、多措并举织密社保网络

聚焦促改革、保发放、防风险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待遇发放,加强基金监管。

3、着力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提升人事人才工作质量和水平,激发人才活力,为利州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4、站稳群众立场,努力营造和谐“好氛围”

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要坚持共建共享共治,努力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利益平衡。

5、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

纵深推进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推广使用“川育核工”、积极培育“利曌妹儿”等“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全年开展特色劳务品牌培训2000人次以上。全年确保农民工转移就业保持在5.6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100人以上。多渠道、多方式、多维度开展走访慰问,加强沟通联系,依托驻外商会、农民工流动党组织、驻外农民工工作站等开展走访慰问。扎实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十件实事”和“春暖农民工”等系列活动。

6、持续推进“温暖人社”品牌打造

全力提升人社服务为民新形象,紧扣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在事项和流程上做“减法”,落实信息化、标准化、亲情化的人社服务,推动人社服务出彩、出色。

7、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建设任务、责任、问题、销号“四张清单”工作机制,做到任务无遗漏、履责全覆盖、成效大提升。进一步查找涉及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行使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确保按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涵养人社系统良好家风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强化把纪律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化人社部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单位部门服务的工作理念,为切实履行最大民生部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职责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170.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8.7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684.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等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7170.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5.55万元,占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91万元(含上级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4137万元),占97.5%。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717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3万元,占22.07%;项目支出5588.16万元,占77.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4.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59.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85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等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4.91万元(含上级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41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7万元、农林水支出237.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94.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5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57万元,占94.45%;卫生健康支出51.3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109.27万元,占1.52%;农林水支出237.32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39.6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代理和移交教师退休人员待遇财政补差、事业单位招考(含引进人才)、全区人事档案数字管理、金保网络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及困难群众代缴个人保险费、临聘人员经费、全区农民工服务保障经费、项目争取工作经费等专项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万元 ,主要用于本级配套再就业支出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 ,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7万元 ,主要用于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39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137万元 ,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 ,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32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2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83万元,上升61.88%。主要原因2023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款)(项):指为配合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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