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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31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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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职能简介

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股、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粮食执法股、区委财经委办公室秘书股;下属事业单位有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区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重点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以“拼”的精神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区统计局、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一道测算并及时下达2023“开门红”和全年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经济运行调度,努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确保项目投资持续增长,深入开展项目投资“拉练评比”活动,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对精心筛选确定的2023年拟开工56个重点项目,切实加快项目前期推进,确保为2023年能按时开工,提供有力支撑。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逗硬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发改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五是持续抓好其他工作,进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以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持续做好物价、粮食、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切实为利州发展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发展和改革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58.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5.8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入预算165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6.26万元,占32.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支出预算16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43万元,占57.84%;项目支出699.37万元,占42.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8.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5.8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农林水支出34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2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2.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粮油储备库包干费用和利息补贴从基建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56万元,占8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9万元,占8.74%;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占6.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8万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60.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4.12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23年预算数为79.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9.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粮食物资储备支出(类)粮食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9.9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2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46万元,上升36.46%。主要原因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及单位调入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发展和改革局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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