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职能简介:
区总工会负责全区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章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区总工会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区总工会按照区委“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和市总第八次工代会精神要求,制定了“坚守一个基本职责、落实‘5个3’工作”的总体规划。坚守一个基本职责就是坚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锚定三个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要求,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三个目标,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夯实三项行动:坚持以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行动(智慧工会、激励考核机制等)、“站点建设攻坚年”专项行动(规范现有站点运行,发挥调度中心作用,新增站点30个)、“困难职工服务年”专项行动(动态管理、个性化服务、生活品质提升),实现工会组织“五强”目标。推动三项改革:坚持以党建带工建的原则,进一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改革、基层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改革”工作,积极融入党建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三个品牌:坚持以增强服务职工群众能力为目标,打造利州职工文化活动品牌(市区共建文化宫、利州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年等)、全面提升示范园区工会品牌(建设大石、宝轮工业园区示范工会,高标准打造三个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扎实做好服务职工“暖心”品牌(“职工之家”上档升级,投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资金200万),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服务。聚焦三个重点:坚持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学习、创新、奉献”工会干部队伍为标准,聚焦“讲好利州工会故事、树立利州工会形象、助力利州工会发展”三个重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总工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305.2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42.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总工会2023年收入预算305.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万元,占5.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5万元,占94.43%。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总工会2023年支出预算30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5万元,占74.81%;项目支出76.9万元,占25.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总工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2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42.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总工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2.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67万元,占83.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万元,占7.77%;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15.9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3.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奖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劳模疗休、劳模体检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6万元,上升10.63%。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总工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区总工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广元市利州区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