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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31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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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纪委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纪委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开篇之年,是迈向新征程、挺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年,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在深化政治监督上,一是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入脑入心、知信行统一。二是聚焦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政治巡察,重点围绕国有企业全覆盖开展巡察。三是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助力“拼经济、搞建设”工作措施,坚决护航中心大局。四是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在整治作风顽疾上,一是制定《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的措施办法》,持续释放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二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深化提升年”活动,深化“六治六提一创”专项行动,把正风肃纪着力点落到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三是把作风问题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从严惩治腐败上,一是聚焦公租房管理、医疗采购、教育收费、项目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班摸排起底线索,从严查处一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典型案件。二是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大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提升治理效能上 ,一是深化运用“纪巡审+N”联动监督机制,建好用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专项治理重复举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二是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围绕严勇案、刘光辉案、原安居公司案,分廉洁用权、担当作为、项目建设三个类别开展“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三是打造“家风立德润利州”品牌,做实“萌娃绎廉”特色栏目,不断提升社会评价满意度。在强化工作保障上,一是持续开展“四强行动”培训提能,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扎实开展纪检巡察系统“祛四气、养四气”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三是在打造特色亮点上,持续推进“5+2”特色品牌上档升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纪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2277.3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8.6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纪委2023年收入预算2277.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3.94万元,占11.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37万元,占88.85%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纪委2023年支出预算227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9万元,占74.47%;项目支出581.41万元,占2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77.31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8.6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3.3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8万元,占82.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2万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55.85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9.1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办理留置案件食宿费用、差旅费、办案人员补助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主要用于: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89万元,主要用于:区廉政教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中心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0万元,主要用于:川北家风馆运行费、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5.8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独子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0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纪委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1.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2万元,上升1.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纪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区纪委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派出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支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纪委监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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