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职能简介: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婚姻及殡葬管理、儿童保障、行政区划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管理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二)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重点工作: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树形象”的总体发展思路,紧紧围绕“33510”工作目标,即聚焦“三个基本”,提升“三大能力”,健全“五大体系”,做好“十件民生实事”,奋力推动利州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1.聚焦“三个基本”:聚焦基本民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
2.提升“三大能力”:提升供给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
3.健全“五大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老年人关爱体系、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4.做好“十件民生实事”
(1)做实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建设廉洁高效工作团队;
(2)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增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能力;
(3)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络,推动救助对象适度扩面提升;
(4)搞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建设区域性精神托养中心;
(5)新建两家养老综合体,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新格局;
(6)完成八卦山公墓改造,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7)实施好6 个特色社区建设项 目,争创省级“特色创优” 主题县区;
(8)实施好未保阵地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未保工作“六大 行动”;
(9)狠抓各类民生项目争取,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
(10)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打造新时代最美模范机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520.4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26.1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增加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10520.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15.71万元,占1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04.73万元,占89.4%。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105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06万元,占6.4%;项目支出9847.38万元,占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20.4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26.1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增加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04.73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93.6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1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8.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15万元、农林水支出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9万元,其他支出118.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1.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增加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9.12万元,占86.18%;卫生健康支出532.15万元,占12.64%;住房保障支出49.79万元,占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民间组织管理及慈善募捐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社工人才培训,社区发展规划指导、五社联动推动、社区治理项目化,宣传费用及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安排部署等工作。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结离婚证工本费,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 (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333.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及公办养老机构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62.9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1.18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每月生活补助及管理人员工资。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6万元,主要用于:对事实无人供养照料老年人,本人所领取的低保金、残疾人补助等转移性收入支付入住费用后,不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对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仍然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困难救助;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73.52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17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53万元,上升39%。主要原因2023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款)(项):指为配合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