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字”当先,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内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抓好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对辖区内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然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取缔、暂停服务的措施,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市民政局,并向社会公布。
二、“细节”入微,加强排查整治。以“一日三问五查”机制为主线,坚持开展“排险除患”“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等工作,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精准识别管控安全风险,制定“一院一策”应急预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开展周调度、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对账销号,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基础水平。
三、“根基”固本,强化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加强对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主动防范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根据全区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月”“食品宣传周”等活动,组织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岗位履职能力。
四、“暖意”助行,主动纾困解难。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全区范围内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送行业培训,增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给养老机构发放物资,缓解运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