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申报“特色创优”试点社区。以省级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为契机,统筹抓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确定12个市级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单位,6个社区申报成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特色创优”试点社区。
二是推动养老机构管理提质增效。为加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养老机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充分运用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动态清理,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纳尽纳。深入开展城镇特殊困难人口精准帮扶工作,兜底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确保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