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牵头制定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组织预算、国库等责任股室按照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牵头负责各自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153户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抽调业务骨干对24个单位进行了复查,接受市财政局和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的抽查,对照自查自纠和上级复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举措,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组织各预算单位对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进行了重点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自查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部门进行限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查漏补缺。
三是集中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理。对全区近三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了逐项梳理、全面排查,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21个部门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共涉及38个相关部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达36.85亿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探讨改进管理、不断完善制度。
四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对宝轮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和广元市上西中学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管理等13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