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发力,全面构建水土保持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明确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均配齐配强抓水土保持工作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机制先行,确保部门履职真抓直管。制定印发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以科学编规为核心、补齐短板为重点、夯实基础为抓手、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明确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和重点,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有效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区人大年度监管工作内容,开展龙潭乡高标准农田项目、荣山镇油橄榄基地以及张坝堤防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同时,统筹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力量,常态开展乡镇(街道)、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