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协调解决行政争议5件,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建议提请市院对 5件涉民企案件抗诉(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纠正法院裁判错误,均获市院改判;切实监督法院“乱执行”,立案监督12件,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二是持续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1件、涉案27万元,妥善解决企业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营造区域良好的办企就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注重运用检察听证形式提升案件质效。立案办理涉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听证2件,办理“治理城区停车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2021年7月获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四是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鱼”专项监督行动。走访相关经营企业、水产经销商、餐饮企业23家,切实关注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协调好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涉案市场主体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确保其守法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