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头,累计召开党委会、干部大会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共18次,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全年辖区稳定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隐患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在建工地、村民自建房、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巡查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开展安全检查30余次,排查出隐患问题1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专项排查燃气用户1251户,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73户,有效保障了辖区群众生命安全。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消费安全宣传月”“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新安法集中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累计发放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地灾防治等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全覆盖开展白天和夜间应急逃生演练34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