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6   来源: 区税务局   信息类型: 2022年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zq.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翠云路183号;电话:61508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税务局和利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以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符合税务部门的政务工作公开机制,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规依矩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多项公开信息。紧抓公开透明度与公开时效性,做好日常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强化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统筹完善岗责统一工作机制,设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上级工作规章及制度办法,制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出详细规定,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做好对职责范围内公开信息的报送与审核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准确获取相关公开信息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持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这一主要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同时加强使用征纳互动平台、QQ群、微信群等新公开平台,多维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组织研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显现的问题,找寻优化完善方式方法。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网站发布内容更新同步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准确有序、信息发布精准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如既往的稳步推进,但离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还不够大,内容欠全面,工作推进欠缺广度。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决心采取以下方法及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增强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让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以人为本的客观需求,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信息公开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广度与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抓牢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开内容的供需关系,遵循“应公开,尽公开”、“需公开、能公开、及时公开”原则,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答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