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按照矿产资源赋存及分布情况,统筹调整资源配置规划,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到2025年新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5宗、饰面用灰岩采矿权2宗、石膏矿采矿权1宗、矿泉水探矿权1宗、天然沥青矿探矿权1宗、石膏矿探矿权1宗、砂岩采矿权1宗。
二是促进矿产资源就地转化。为提升“十四五”期间的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做好矿产资源保障,在通过地质勘探探明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储量后,有序推进采矿权出让。今年已完成5宗采矿权出让工作,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3.35亿元。
三是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督促20家矿山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水质监测、土地损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设立生态修复基金“三方监管”账户,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