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2-12-28 来源:
区自然资源分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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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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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广元市利州区虎星建材有限公司大范围开采砂石、大面积毁坏森林。暗访发现,一是矿山生态修复效果差。该企业矿区已开采区域面积达5.8万平方米,但仅在矿区东南方向10余平方米范围内种树20余株,没有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二是未落实“严禁多台阶作业”要求。矿区顶部及底部多台阶同时进行开采作业。三是扬尘污染严重。矿山开采作业、破碎生产线进料口均未采取湿法作业,雾炮机未使用,厂区道路未硬化,堆料未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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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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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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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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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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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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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326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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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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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开采作业日常管理,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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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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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多台阶同时开采作业。2022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对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利州区人民政府) 2、2022年6月底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增设雾炮机、喷淋等降尘设施,实施堆场覆盖,增加洒扫频次。(利州区人民政府) 3、2022年7月底前,督促企业回填矿山老采场,优化内排土场使用方式,减少外排占用土地。(利州区人民政府) 4、2022年12月底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过采区生态修复。(利州区人民政府) 5、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巡查,督促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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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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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于2022年5月26日向虎星建材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6月2日、6月16日、6月27日、8月15日、9月22日前往该矿现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10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对该矿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022年11月16日,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会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虎星建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行了验收,原则同意销号。一是该企业已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但由于植被生长周期较长,因此目前恢复效果不明显,已要求该企业加强后期管护。二是多台阶开采问题已按要求落实整改,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三是已落实湿法作业、物料覆盖,增设雾炮机、喷淋等降尘设施,并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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