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排查,多渠道盘活经营性资产。针对部分经营性资产收益率偏低、运营存在风险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把核实经营性资产情况纳入日常暗访重点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组织乡镇(街道)认真摸排核查,择优选择经营性资产运营主体,多渠道盘活收益性资产,确保收益率达到要求。
二是强化保障,分级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印制《利州区购建公共设施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管护职责和要求。区乡村振兴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上级项目专项管护资金以及区财政预算安排部分配套资金,同时采取政府补贴撬动,引进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多元化投入形成合力保障村集体资产管护经费。
三是强化范畴,进一步提升公益金范围。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通知》和《利州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村公益金要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章程确定的计提比例提取;进一步提高公益金提取比例,逐步增加积累,明晰用途,扩大使用范围;扶贫资产的流转、置换、报损、变卖、报废等,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程序。
四是强化处置,有效防止投资亏损。根据《利州区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梳理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在2021年以来后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摸清资产底数、区分资产类型、界定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严格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检视自查,对确需处置的扶贫资产,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区审批”的程序处置,同步建立完善扶贫资产处置台账。
五是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定《利州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印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用票据,并明确报账支付程序,严格“逐级审核,一支笔”审批制度,全程留痕和监管;严格村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资金、账户、报账手续等监管;区政府对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监管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村级扶贫资产运营的日常监管,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