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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 2022-11-1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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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密切筹备抓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强化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

二是完善“线下+线上”监督。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查办、及时反馈、定期分析。对辖区内隐形眼镜专营店、饰品店铺、学校周边商铺等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查看隐形眼镜在售单位资质、证明、票据等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等。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借助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挥新媒体快速广泛传播的优势,积极向消费者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产品,并重视使用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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