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政策的公告 » 详情
关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涉农补贴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利州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作物

玉米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我区实际玉米种植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玉米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玉米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玉米耕种收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植玉米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利州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审核依据

玉米种植者的土地确权或土地流转合同面积。

四、利州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程序

(一)乡镇(街道)组织村、社(组)逐户核实玉米种植面积进行,登记并汇总,汇总后,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汇总,并进行核实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农户信息花名册(附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玉米种植实际面积后,根据财政局下达的资金确定补贴标准,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乡镇(街道)根据补贴标准将资金核实到户后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到户资金的电子档和纸质资料报到农业农村局,并录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到户资料和监管平台上的信息,在11月30日前将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到农户社会保障卡上。

(五)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在补贴资金上卡后负责检查全区资金到位情况。

五、补贴面积、标准和资金:

补贴面积: 69239.33亩

补贴标准:23.68元

补贴资金: 1639587.33 元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