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大气工业源专项治理。加强源头治理,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加快推进水泥、铸造等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改造;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
(2)强化移动源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年度核查,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持续开展移动源排放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和编码登记,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3)严格扬尘源监管。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主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全面落实除尘、抑尘措施,开展精细保洁行动,通过机械+人工作业方式,确保城区及周边街道、各类门店、行道树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不积灰尘不留污迹。
(4)严控面源污染监管。持续加强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沿街烤火、餐饮油烟的管控,采取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方式,严控“五烧”。
(5)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动态更新涉气污染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完成重点行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有序开展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完成高力水泥错峰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