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被动救助”向“主动发现”转变。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常态化帮扶机制,充分运用平台监测,结合困难群众“大排查”活动,分类搜集低保边缘家庭、已脱贫监测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信息,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相对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新增城乡低保930余人,新增特困对象30余人。
二是“静态查询”向“动态监测”转变。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为载体,不断丰富核查数据范围,及时比对公安、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助推兜底保障工作科学化、精准化,通过对申请或享受社会救助的人员进行精准识别,进一步减少了“错救、漏救、骗救”等行为,实现了动态管理。
三是“单一救助”向“综合施策”转变。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通过购买服务,建立慈善基金,发挥社会救助统筹协调作用,分层分类落实救助政策,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并针对困难群众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今年以来,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800余万元,惠及4.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