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道、各村具体责任,并纳入村级年终考核范围。坚持“农村治污,规划先行”工作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结合街道发展规划,制订详细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力争11月底全面完成。
(二)保障质量,把准关键。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把好施工安全关、建设质量关、推进进度关,做到治理一处达标一处,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强化监管,确保成效。街道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成立巡查小组,定期到村指导检查,督促进度,确保项目施工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严格遵守“施工单位自检、户主初检和上级终检验”收程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顺利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