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宣传。利用党工委会、工作会、月例会等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时刻紧绷“安全弦”,筑牢“安全线”,确保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做好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细致、措施上更加管用。
(2)压实主体责任。召开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邀请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属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会,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树牢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事故“零发生”。
(3)加大监督检查。重点办、应急管理办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城管等部门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装置、易发生事故点位等一一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实行“不整改不施工”,确保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