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录入工作落实落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上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立足区水利局职责,认领水利监管事项49项,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将监管事项录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责任人,建立“互联网+监管”数据常态化录入机制,持续更新“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行为数据,实现“一张清单”管水利。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行为录入质量。对局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互联网+监管”工作全覆盖培训,明确“互联网+监管”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工作的能力,目前,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入驻“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实名认证,且执法人员月活跃度保持100%。
三是强化工作实效,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我局积极做好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监管信息录入确保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今年以来,水利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取水监管、节约用水监管、防汛监管、河道采砂监管等各类检查110余次,录入监管行为数据信息307条。正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